辐射安全许可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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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浙辐防协〔2023〕9号的相关规定,我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工作的通知

1、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的申报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8-4月30日,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7月30日。

2、请各单位在此期间报送申报材料(申请表、承诺书、工程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各类资质证明等材料)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2102701967@qq.com。

3、协会秘书处将根据《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规定的程序,组织技术专家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经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浙江省辐射防护及放射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请表》《申报单位行业自律承诺书》请登录浙江省生态环境与辐射防治协会网站(www.zjarp.com)下载中心参阅。

联系人:夏林芝

0571-87356614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通知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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