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进行网上系统申报:搜索《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企业注册用户名和设置密码,按系统要求填报,提交,待生态环境部门网上批准。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延吉市政府网站找到部门之窗点击进入生态环境,点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5.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的证明。
6、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7 .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8、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监察意见。
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程序及所需材料
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一、进行网上系统申报: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通过企业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待生态环境部门网上批准。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
2、监测报告。
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4、许可证正、副本。
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程序及所需材料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一、进行网上系统申报: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通过企业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提交延续申请。待生态环境部门网上批准。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
2、监测报告。
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4、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