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条件 🌀
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培训和考核: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暂存库或设备: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
安装调试场所:需要安装调试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要求的安装调试场所。
包装容器: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贮存、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
运输工具: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能使用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等仪器。
操作规程和制度: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条件 🔧
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培训和考核: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生产、调试场所: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操作规程和制度: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条件 🔬
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培训和考核: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暂存库或设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安全措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等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