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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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想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申请企业都有哪些要求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主要管理证件,是核技术利用单位必须持有的证件,也是其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辐射工作。

北京企业想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申请企业都有哪些要求

北京企业想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理流程又是什么呢?

工商营业执照

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当持有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应为独立法人,且不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实际控制人相同。

3、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必须是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不能与其名称相同。

4、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以上;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

6、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辐射防护设施和监测手段。

7、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运输、贮存和使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1、填写申请表时,需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请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并与其他材料上的内容相一致。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如实填写申请材料。

4、申请表是申请单位从事辐射活动的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一份留核管单位,另一份由核管单位留存。

企业人员相关证明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设计审核批复文件;

2、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

3、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辐射安全的负责人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合格证明;

4、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证明;

5、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6、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结果,以及记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情况的日志。

7、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辐射工作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为个人配备剂量计,并有明确标示。其他企业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可以自行到当地环保部门索取。

环评报告书或环评报告表

根据《关于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98号)的规定,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活动时,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其中,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活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放射源制造、使用单位从事以下活动:(1)设计、制造、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2)维修、维护。

购置及安装相关设备

1.购置或安装用于辐射作业场所的计量器具。

2.购置或安装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个人剂量监测设备。

3.根据需要设置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或者机构。

4.配备与工作规模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设备,包括个人剂量计等。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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