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善环保)

一、什么是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我单位要做吗?
答:辐射安全年度评估的全称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每个核技术利用单位都必须依法编制上报。核技术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农业、地质调查、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如果你单位开展核技术利用,就需要依法上报辐射安全年度评估。
二、为什么做年度评估?
答:一是法律的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核与辐射安全;二是提升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需要,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人民身体健康不受辐射污染;三是本单位以及相关产业持续发展的必需,只有实现安全保障,相关单位和产业才能持续发展。请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
第三十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 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第四十二条:辐射工作单位 应当编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事故和应急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
第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 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三、不做年度评估有什么后果?
答:后果很严重!首先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经济损失事小,企业信用和声誉受损事大。其次,不做年度评估,本身就是安全隐患,意味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对本单位职工身体健康不甚关心,本单位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心里就不好淡定了:万一辐射防护措施有疏漏剂量超标咋办?万一管理不善放射源失控咋办?万一受到误照射身体健康受损咋办……请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评估或者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放射性标志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三)未按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的;(四)未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五)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未进行核实与调查,并未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的。
四、年度评估包括什么内容?
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要求,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九个方面内容:
(一)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二)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三)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四)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
(五)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六)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七)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
(八)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九)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
注意: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
五、报告编制要求?
答:(一)评估报告的内容必须包含法规要求的九个方面内容,可由各单位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其他单位编制,但必须盖本单位公章。
(二)各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辐射场所和个人剂量的检测工作。
(三)各辐射工作单位要强化认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按要求编制年度评估报告。
六、年度评估报告如何提交?
答:各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含附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http://rr.mee.gov.cn)和浙江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即为完成上报任务。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流程如下:
1.进入登陆界面(rr.mee.gov.cn);
2.输入账号密码,点击“单位信息维护”
3.点击“年度报告”
4.点击“添加文件”
5.选择需要添加的年份(2021)和文件,点击“提交”
6.上传完成后界面。
浙江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上传流程如下:
1、进入登陆界面(从浙江政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进入)
2.点击“法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
3、先选择“省级”,再选择“部门服务”,然后选“省生态环境厅”,点击进入
4、先选择“按业务类型”,再选择“辐射管理”,然后往下拉到底,选“辐射安全管理(台账日常管理)”,点击进入
5、进入浙江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点击“单位信息维护”
6、点击选择“年度报告”
7、点击选择“添加文件”
8、选择需要添加的年份(2021)和文件,点击“提交”
9.上传完成后界面。
温馨提示:
主管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主办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法规宣教科
审核 | 张家明
策划 | 赵宁宇 吴祎蕾
作者丨余 超
制作 | 县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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