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院核心制度学习(共6篇)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务人员应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严禁私自拆装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若须拆装,应通知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2、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使用应为其合法授权者,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医院内网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
4、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5、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计算机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计算机中心负责接入。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处理。计算机中心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内网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禁止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硬件安全管理
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由于施工或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或赔偿。
3、不得擅自中断网络硬件设备及设施的供电。因特殊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相应应急预案。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书面申请,批准后后方可实施。
5、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等级保护要求。
(三)、软件及信息安全管理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于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者予以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网络使用人员行为管理
1、不得在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不得私自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10、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查对制度;
9、交接班制
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
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5、医患沟通制度;
16、转院转科制度;
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
一、以人为本是创建学习型医院的出发点
1. 以患者为本。
医院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患者是医院各项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创建学习型医院也必须将“以患者为本”作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作为落实这一组织形式和管理理念的统领思想。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尤其是进入信息社会之后,医学学科在分工越来越精细化、专门化的同时,也彰显出多学科高度综合的新特点,医学已经由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型为生物—心理—社会的现代医学模式,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大学科之间的融合愈加紧密,医药科学领域的新发现、新发明、新技术、新仪器设备、新药物、新疗法层出不穷,人类健康状况的改善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态环境和文化心理、生活方式、卫生保健政策等因素,可以说假如缺乏社会心理架构的支撑,我们很可能会对大多数健康问题束手无策。加上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及医疗市场竞争的需要,种种因素都要求医护工作者必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除了学习本专业最前沿的新知识、新能力,还要博览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广征博引、勤学好思,才能适应新的挑战,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同时,现代化的医院不仅承担医疗、护理任务,同时还肩负着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任务,这些都需要高素质人才来完成,在这样的形势下,医院要想真正落实以患者为本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必须积极主动地顺应时代潮流,面向全院、面向全体员工构建学习氛围,用制度安排来打造学习型医院,使学习、思考、研究、创新等氛围在整个团体内蔚然成风,唯如此才能不断提高医护服务水平,才能满足患者的高要求和个性化要求,这其实也是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永续发展奠定最为坚实的基础。
2. 以全体员工为本。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医院是知识分子高度密集的机构,堪称现代社会比较典型的知识型组织,医疗机构各种表象的市场竞争归根结底都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的成长则离不开终身学习。所以,创建学习型医院,把学习作为惠及全体员工的一项福利来建设,以学习型医院的构建来保证医护人员的终生职业发展,其实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医院的最好贯彻。
二、以领导方式转变促进学习型医院的构建
1. 学习不仅是一线医护人员的任务,更是医院管理层的当务之急。
在传统观念中,某个团体的管理者通常只是学习活动的倡导者、领导者,而不是平等的参与者,这种认识显然落后于学习型社会的新要求。笔者认为,创建学习型医院,关键的前提是先要建立起学习型的管理队伍,医院的各级管理者都是民主、开放的学习型组织中的一员,而不是领导者,更不是旁观者。管理层是机构组织文化潜移默化的倡导者,医院管理层(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对学习的态度、强烈的学习意识是创建学习型医院的关键,领导者的率先垂范既是创建学习型医院的强力推手,亦是这种模式得以良性发展、有序推进的有力保证。
2. 构建学习型医院绝非简单等同于“只要宣传、号召大家都注意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型医院的创建就大功告成了”。
事实上,如果不能将学习上升为组织化的层面,除了少数人可以长期坚持之外,绝大多数人都可能半途而废,达不到学习的目的,更无从保证终身学习得以实现。而且,缺乏团体共同愿景的个人化学习活动,通常并不能有效服务于团体的核心大目标,对中心工作的提升价值难免事倍功半。
3.“尖端人才需要坚持学习,对一般员工、辅助岗位不必过于强调”的认知是片面的。
学习型医院是指通过营造整个医院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横向网络式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医院,主要包括以下内涵:一是医院中所有成员均应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二是注重“全员学习”,即医院各层面都要全心投入学习;三是强调“全过程学习”;四是倡导“团体学习”,即不但重视个人学习和个人智力的开发,更强调医院各成员的合作学习和群体智力的开发。笔者认为,“全员学习”和“团体学习”目前是许多医院的软肋,也就是说学习活动展开得很不平衡。医疗服务的特点之一是群体合作、协同作战,人们评价一家医疗机构综合水平的高低,绝对不是仅仅看其拔尖人才的水平,而是会从其全员素质着眼,甚至从其弱势学科、弱势环节着眼,只有没有缺陷或弱点不明显的医院才有可能跻身优秀的行列,因而,学习型医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开展以全体员工为主体的学习,以大教育、大培训等观念实现医院综合实力和文化底蕴的提升,实现团队整体实力的加强,如此方能以全员素质的提高来把以患者为本、以全体员工为本等理念落到实处。
三、制度保障与长效机制
1. 制度保障。
创建学习型医院,不能仅仅停留在提倡的层面,而是必须用制度安排来加以保障,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促进机构,提供资金保证、制度保障,科学制定学习目标、学习制度,建立评估机制、奖惩机制,并积极创设平台,为全体员工提供各类内容、各种层次的学习资源。同时,要在团体内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2. 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学习目标。该院重点围绕“四项监督制度”读本,采取多项措施,在提高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学习载体的多样性、学习效果的有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深广大干警对学习内容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达到领导要熟知、组工干部要精通、广大干警要了解的学习目的。
二是组织学习机构。该院以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通过中心组学习把学习成果辐射到广大干警。在中心组学习过程中,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学习。在学习时,该院领导陈祥江检察长讲解了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参加学习人员谈看法、做习题、写心得,并将读本印发到各个部门,要求各部门组织干警学习,同时要求部门领导充当辅导员,辅导干警学习。
三是搭建宣传平台。为了把“四项监督制度”宣传工作开展得丰富多样,该院不但组织干警学习,还通过开展演讲、出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特别是通过大电子屏进行滚动宣传,使干警多渠道、多形式接触该项内容。
四是开展主题活动。在加强宣传“四项监督制度”活动中,该院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把宣传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融入其中,开展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干警到广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进行检察官宣誓活动、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等,使宣传学习和教育有效统一。
一、填空题(每空2分 共44分)
1、凡住院死亡病例,必须在死亡后__7天____ 内进行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组织讨论。
2、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_患者病情 和(或)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由医生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等级,护士按照不同的护理等级实施不同的护理措施。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于___1_天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及时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4、手术安全检查是指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 患者离开手术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5、医疗机构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包括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
6、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72小时内有1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7、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8、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划分成非限制使用和 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级。
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多选题,每题1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共20分)
1、关于“首诊负责制”正确的做法有()
A.如不属本科疾病或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B.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由科主任或高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C.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的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做好病历记录。
D.接到首诊科室的急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2、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做到()
A.对提出的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详细分析。B.制定治疗方案和更改方案时要说明理由。C.对异常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D.对病情发展进行评估、判断,说明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3、关于术前讨论正确的有()
A.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讨论时报告病情。B.对手术指征、禁忌症进行讨论。C.制定手术方案和步骤。D.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提出防范措施。
4、急危重病人抢救时正确的做法有()
A.重大抢救事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医院领导,一起参加组织抢救。
B.医护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C.接到通知的医师,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抢救。D.接到通知的主任医师因家中有事,另派住院医师参加抢救。
5、关于“危重疑难病例讨论”说法错误的有()
A.入院2周以上诊断不明、疗效较差病例需讨论。
B.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可组织医疗、护理、医技及药学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C.讨论前主管医师将有关资料收集完备。
D.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6、关于会诊哪些是错误的做法()A.因本科室工作忙,拒绝会诊请求。
B.签收会诊通知单24小时后仍未前往会诊。C.会诊时无申请会诊的医师陪同。
D.会诊申请单应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达被邀科室。
7、关于手术查对哪几项是错误的()A.手术室接病人时要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病案号。B.接病人时还要查对病人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术中备用的药品。
C.手术前手术医师、护士、麻醉师只核对了患者姓名。D.标本标签上写清楚患者姓名即可。
8、关于病历书写哪项是正确的()A.轮转医师无需写大病历。
B.轮转医师书写的病历,带教医师应在36小时内审查修改签名。
C.因病人昏迷和监护人无法确定有无过敏史时填写“XXX原因未提供过敏史”。D.实习、轮转、无执业资格的医师可不签名。
9、对于急、危、重症患者的急会诊,应邀科室应该在 分钟内到位。()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D、30分钟
10、不是“术前讨论制度”的内容是()A、术前应对诊断、治疗、检查结果分析、术前准备、手术适应症、禁忌症进行梳理讨论。B、是防止疏漏,预防差错发生,保证手术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C、除手术及麻醉相关人员参加外,必要时可请其他科室、外院专家参加,特殊病例,院领导参加。
D、讨论时由经治医师脱稿简明介绍病史及诊疗经过。
11、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内完成。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三天
12、关于各级医师的手术范围及审批权限不正确的是()
A、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三类手术
B、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类手术
C、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开展四类手术 D、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一、二、三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类手术
13、关于抗菌药物使用的权限,以下错误的是()A、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一线药物。
B、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线药物。
C、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一、二、三线药物。
D、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可直接使用二、三线抗菌药物。
1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医师每周查访至少()。A.1次 B.2次 C.3次 D.4次
15、对病重患者,病程记录至少要()记录一次。A.1天 B.2天 C.3天 D.4天
16、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 功能损害,属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的()级事件。A、Ⅰ B、Ⅱ C、Ⅲ D、Ⅳ
17、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 划外再次手术。
A.不同次手术期间 B.同一次手术期间 C.同一次住院期间 D.患者在院期间
1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要求科室预开展或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必须具有的条件是()
A、实用性 B、创新性 C、科学性 D、安全性
19、医师交接班内容包括()
A、新入院患者 B、危重患者 C、当日手术患者
D、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和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
20、关于“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哪项错误()A.主治医师请假期间可以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B.主治医师不在时,可由副主任医师代理查房
C.科主任查房主要审查解决疑难病例、新入院病例、危重病例,决定重大手术及检查、治疗方案等
D.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时,要对提出的诊断进行详尽的分析,制定治疗方案和更改方案时要说明理由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8分)
1、一般情况下,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前谈话及签字可在手术当日或在手术室门前进行。(×)
2、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
3、为保证会诊质量,受邀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本科室住院医师参加会诊。(×)
4、按手术分级分类管理要求,非计划再次手术属特殊类型手术,再次手术的术者必须是高一级别技术职称医师或同级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进行。(√)
5、施行非计划再次手术后,科室应把该患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密观察其病情变化,同时高度警惕和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6、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7、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及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8、患者病情变化或需要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做到告知义务并签字。(√)
四、简答题(共28分)
1、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有哪18项?(18分)
答: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4、会诊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9、查对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某患儿,出生11个月,因“发烧、呕吐6天”收住某院儿科,既 往有“先天性心脏病”病史,出生4个月后经常发病,曾到外院及上 级医院住院治疗,效果不佳。入院后患儿口唇微发绀,咽充血,心率 118次/分,律齐、有力,心尖可闻及Ⅲ/6级收缩期杂音。入院诊断: 1.急性咽炎;2.急性胃炎;3.先天性心脏病;4.营养不良中度。入院 当天因无床而入监护室,予儿科Ⅰ级护理,心电监测、指脉氧监测、氧气吸入。第二天搬出监护室后改为儿科Ⅱ护理。拍胸片提示肺血增 多,心影增大。由于上级医师休假,经治医师对患儿病情变化缺乏观 察,发热原因未查明,伴呕吐症状应考虑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能,系 重度感染,患儿有先天性心脏病,体质较差,应予以重视。但整个病 程中未书面告知病情,未下病危通知,无持续的Ⅰ级护理。患儿于7 天后突发心衰,抢救无效后死亡。请分析该案例中,接诊医师违反了 哪些医疗核心制度?(10分)
答: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病历书写规范制度
5、分级护理制度。
1、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急重病人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责任制
一、医师在接待患者就诊时应态度和蔼,认真检查,规范、妥善处置,认真准确、客观书写病历。对患者诊断处置措施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应作必要可信的告知和解释,不得推诿拖延。
二、门诊首诊医师在接待急危患者而病情又不允许转送急诊科时,应立即就地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相关科室部门报告,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转运至急诊科或收入病房治疗。
三、对病情复杂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应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协商,妥善处置。经会诊确属其他科室的患者,首诊科室应作必要的处置后,转科检查治疗。
四、对经检查确属错挂号的不属本科诊治范围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向患者作必要的处置和解释后,转相应科室。
五、对错收科室的住院患者,首诊科室应在细致检查及必要的处置后,邀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经会诊确属错收的,会诊科室同意转科后,首诊科室应及时转诊并护送病员至相关科室。首诊科室在会诊和转诊期间,应保证有效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拖延治疗。
六、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在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必须的辅助检查、会诊、转诊期间,就给予积极必要治疗措施,不得延误治疗抢救,检查,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至相关科室,转诊病人应当面交接,经接诊后方可离去。
七、急诊科医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应突出“急”字,首诊医师查体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尽快给予必须的、有效可行的救治措施,并迅速向上级医师、医院有关部门汇报。涉及多科疾病的应迅速邀请相关科室会诊,经会诊后以某科疾病为主,由某科主持救治,其他科室协助。待病情稳定许可进行必须的检查或收住病房,应通知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其间不得终断救治措施。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三级医师,即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负责制。
二、、科主任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每周必须查房1—2次,出专科门诊1—2次,以解决本科病房及门诊疑难和重症病人的诊断、治疗问题。对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72小时内作出诊断及治疗意见。
三、主治医师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领导治疗组完成医疗任务。每周查房2—3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决定本治疗组病人的治疗方案,手术实施。对于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诊断及治疗方案。根据本科的实际,每周可安排出专科门诊1—2次。
四、住院医师受主治医师及总住院医师的领导,每日对所管的病人至少查房2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做好病情记录,对于新入院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及各项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必要的治疗,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的病例必须做病例讨论。2.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个科联合举行。
3.每次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4.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中西医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中西医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5.临床病例讲座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二、出院病例讨论
1.各科室定期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每月 1—2 次)。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按科举行(由主任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 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 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列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同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会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会诊制度
一、院内会诊
1.凡遇疑难病例,以及涉及他科病情时,应及时申请会诊。2.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4.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会诊医师解决问题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5.门诊疑难病例,需会诊时,首诊医生先请本科上级医生会诊,由上级医师决定。若疾病与本科无关,可介绍他科会诊。
二、请院外医师会诊
1.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上级医院专家教授)会诊时,经治 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原因、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签字。
2.申请会诊科室,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
3.医务科审批后向会诊单位发出书面邀请函。必要时电话联系。4.会诊费用由患者或患者通过医院向会诊单位统一支付。
三、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1.医院接到基层医院或其他医院会诊邀请后,医疗部根据需要选派有资质的医师参与会诊,必须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并且选派的医师不能超出执业范围。会诊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医院领导批准。任何医师不得个人擅自外出会诊或手术等。
2.会诊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记录。
3.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单位,并终止会诊。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救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单位诊治。
6.会诊医师不得超出执业范围会诊。
7.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主任和医务科(书面材料包括病人一般情况、病史摘要、检查、诊断及处理意见等)。
8.如果因条件所限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告知邀请医疗单位。
9.会诊收费按照陕价费发 L2002)52号《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收取。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责任(或值班)护士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医院领导、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交接班时,必须进行床旁交接,详细交接当前诊断、治疗及注意事项等情况。
五、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六、抢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
七、科室进行危重病人抢救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书一式二份,交病人或家属一份,另一份保存在住院病历中。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治疗措施。
第三条
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机构级别和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的手术。第九条
三级医院可以开展各级手术,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
第十条
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二级甲等医院如具备开展甲级手术的必要条件(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部分四级手术。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四级手术项目,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一条
一级医院(含卫生院)可以开展一级手术。具备麻醉科设置,并拥有性能良好的急诊抢救设备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二级手术项目,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向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第十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或小伤口处置及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开展一级及以上级别的手术。
第十三条
择期手术患者,若需要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或需要输血的手术,其手术级别提升一级。若麻醉前评估(ASA)Ⅲ级(含Ⅲ级)以上,且需要全身麻醉支持,手术应在三级医院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项目的二级甲等医院实施。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准入制度和审批流程,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类别、专业特点、医师实际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手术技能,经过专家组 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后,授予医师相应的手术权限。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价医师技术能力,适时调整医师手术权限,并纳入医师技术档案管理。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开展涉及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的手术,应当依照相应医疗技术审核标准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
需要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实施或参与手术的,应当按照卫生部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手术中术者和助手应密切配合。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患者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患者紧张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台上会诊时有关人员应随请随到如发生意外台上和台下医务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由主刀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并酌情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有关领导协助处理。手术当中主刀或助手发生意外(如晕倒等情况),由在场的最高职称人员决定替代人员或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缝合前术者和助手应仔细检查术野内是否有活动出血和异物存留。手术结束要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
第二十一条
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综合医院,遇有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行急诊手术以挽救生命时,可以开展四级手术,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程序;
(二)请上一级医院进行急会诊;
(三)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向该院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销医疗技术登记: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二)未通过手术项目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
(三)在手术项目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虽通过审核,但由于人员、设备及场地等变化不再具备开展某项手术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一)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者禁止的手术项目的;
(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擅自开展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中的手术项目的;
(三)擅自开展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的手术项目的;
(四)擅自开展应当申报并获准入方能开展的其他手术项目的;
(五)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规定的。
术前讨论制度
1、凡手术难度大、复杂、多科、新开展手术、有危险或手术方案难以确定手术、探查性手术、毁损性手术或者病情较重、年老体弱、合并其它重要疾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手术,必须提请科室进行术前讨论。部分手术风险极大的疑难、危重患者手术或涉及多学科合作的手术,需由科主任报请医务科组织院内有关科室的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讨论。一般手术的术前讨论可以在医疗组内进行。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可进行多次讨论。
2、讨论前,手术医师应填写术前讨论申请单交科主任。讨论应在术前一周内组织进行,手术前一天必须完成。
3、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医护人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负责护士必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等其它科室的有关人员参加。特殊病例、特级手术及重点保健对象手术可请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讨论。
4、术前讨论要认真和缜密。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有重 点的介绍病情,提供有关病史、辅助检查资料,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和相应的预防措施,手术方案选择、术前准备是否完善、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危险、意外情况及对策、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预后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讨论。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并确定手术方案、注意事项及防范应急预案。
5、经管医师准确将术前讨论情况主要是参加讨论人员发言的重点内容和结论性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科室((术前讨论记录本))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记录。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服务部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中西医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 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瓶有无裂痕。②查输血单位与血瓶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③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三、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四、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五、针灸科及理疗
1.各种治疗时,耷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六、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消毒日期。3.发器械包时,查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七、功能检查科(特殊检查室)有: 心电图、脑电图、B 超、超声心动、脑血流图、肺血流图、生理仪、多普勒彩超、颈颅脑血流分析仪一 TCD、心向量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的查对制度。
病例书写制度 一、一般书写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规范及保存的需求。2.按规定格式书写。
3.书写内容力求详细、系统、全面、可靠、重点突出、主次分明。4.语言简炼准确,记录必须用医学术语。
5.字体端正,标点符号、简化字必须以 “文字改革委员会”所公布的标准简化正确字为准,不得杜撰。6.不得随意涂改或剪贴,或上级医师批改要签名以示负责,一页批改三处以上需重写。
7.每次记录后医生必须清晰签署全名于右下方(无处方权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记录签名后,由指导教师签名)。
8.各种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必要时记录时间。日期一律按年一月一日顺序,时间统一以24小时计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992一02一05,13:15,记录时第一行字头在月份之下,第二行在年代之下。每页首均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页数,再次入院者填写原住院号。
9.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诊断、手术名称一律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所订为准,不得随意使用简称,如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可用原文。药名可用拉丁文或原文。
二、病案完成时间的要求: 1.住院病历及入院记录于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症6一12小时内完成,如患者危重不能详查,必须及时完成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许可后完成。
2.转科记录于转科前完成;转入记录24小时内完成。3.死亡记录于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4.出院记录出院时完成。5.病案首页与出院记录同时完成。
三、具体要求: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否、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填写完整。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辅助检查、诊断或初步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应加填时间。
(4)请求它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全名。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住院卡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写转诊病历摘要。2.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等一般项目共十三项。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住院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名。
(2)使用表格病历科室,要求项目齐全,有项必填。
(3)住院病历由实习生书写,经住院医生审查签名,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入院记录(新毕业医师在见习期内完成十份住院病历,由科主任审核后方可转入写入院记录),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名。(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及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病人2—3天记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如实习医师书写时,经治医师应修改并签名),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名。
(7)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例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它科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的记录并签名。(8)凡移交病员均由交班医师做好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9)凡决定转科、转诊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名,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宇。
(10)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1)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法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的记录。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在上班前15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记。
4.值班医师负责各班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置。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休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清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医技科室人员值班与交接班
1.各医技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人员。2.值班人员每日在下班前十分钟到科室,接受需交办的医疗工作。
3.各医技科室在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将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以便做好交班工作,值班人员对处理事项应做记 录,扼要记入值班日记。
4.负责各项临时性医技工作。
5.值班人员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各临床科邀请时应立即前往。6.遇疑难问题时,应请本科室上级主管医(技、检验)师处置。
7.每日清晨,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情况重点向上一级医(技、检验)师报告,并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一、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蓝色)、一级护理(红色)、二级护理(绿色)和三级护理(白色)。分别在病房一览表和患者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三、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四、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五、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3)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安全措施。(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3)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1)生活完全自理,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处于康复期的患者。2.护理要求(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4)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2.二类: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三类: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科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人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术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1)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2)申请开展探索使用、限制使用技术必须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 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4.拟开展探索使用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探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项目评估和申报: 1.受理申报后由医务科进行形式审查;
2.首先由医务科依托科室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进行初步技术评估;
3.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由医务科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4.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和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七、医院医务科职责:
1.医院医务科负责组织管理全院医疗技术准入工作,制定有关医疗技术准入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本制度的实施。2.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组织审核新技术项目是否超范围执业,如属于超范围执业,由医务科向省卫生厅申报,由卫生厅和省医学会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3.医务科组织科室和医院医保办等职能部门,参照省内或国内同级医院收费标准,填写收费标准申报表上报物价局。4.医院医务科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科室组织并督促医疗技术按计划实施,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顺利开展。医疗新技术项目负责人要对已开展的技术项目做到随时注意国内外、省内外发展动态,收集信息,组织各类型的学术交流,及时总结和提高。
九、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十、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
1.医务科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2.医务科每年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
十一、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准人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医疗技术项目的医师,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圉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人制度执行。
危急值报告工作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实行“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
二、医技科室人员在“危急值”报告前,应当做必要的验证,排除干扰,以免误报信息。
三、医技科室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应当立即用电话将“危急值”结果通知病区医护人员或门诊主诊医师。
四、临床科室接电话人员在确认危急值无误后,应立即将“危急值”结果转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五、临床医生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当及时结合病情,对“危急值”进行分析、验证。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必要时应当重取标本进行复查;如果临床症状与检验结果相符,应迅速对患者进行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六、技检科室、临床科室报告、接获、处置“危急值”的人员,应当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时间、患者姓名、病案号/床号、危急值检查项目与报告结果、报告科室、报告人、接电话人、接电话时间、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处理情况等项目。
七、临床、医技科室应当人人掌握“危急值”范围与报告、处置程序。
八、临床、医技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是“危急值”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经常检查“危急值”报告、登记和处置的执行。
九、科主任或科室质控医师应当及时追踪、督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对“危急值”的处置情况,以确保干预措施或治疗落实到位,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的复核栏签名。
十、医务科、护理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和处置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科室的月度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对有违规的医护人员进行单项处罚。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 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抗菌药物分级具体见附件二抗菌药物分级表。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 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二、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三、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四、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时准确处理纠正。
五、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可协助手术室准备特殊 器械。
六、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给予必要的处理。
七、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
八、手术审批范围
1.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员。2.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新开展的重大四类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4.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九、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手术必需物品及资料。
十、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十一、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见,采取补救措施;缺少重要项目可能影响手术安全及效果者,有权拒绝手术。
十二、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十三、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领导。
十四、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十六、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十七、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
(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
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
2.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
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
(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
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核对,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主管医师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
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科理并记载于病历中。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
4.输血完毕后6小时,由护士(记录人)记录,医师(复核人)复核,填写医院《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单》。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臵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
遵循《信息系统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则》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臵、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医院信息系 统安全保护规则》、《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通则》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 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