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政策解读

全国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

《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

主管部门:

《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类别(法人/自然人):

法人/自然人

原需要件(申请此项业务所需的所有材料要件):

1.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

2.健康体检材料;

3.培训材料;

4.个人剂量检测材料;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需要件份数:

5

可容缺要件:

1.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可容缺要件份数:

2

法律依据: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四章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效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㈡ 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㈢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㈣ 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

㈤ 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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