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城区小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共10篇)

XX小学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书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各班级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有一些班级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得力。为预防学校放生传染病流行和事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学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明确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和班级的共同责任;各班级要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借鉴非典型性肺炎防止工作形成的工作机制,建立班级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将班级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之中。将班级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
四、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将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与预防,安排必要的课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使防病防疫知识深入人心;增强学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安全意识。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打扫校园、宿舍卫生、清理厕所等卫生死角,保持优雅的生活、学习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要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
五、建立学生定期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班级的传播途径。
六、若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班级发生传染病流行,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办报告。
七、经常性地对课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九、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
十、及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班级要高度重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班级,学校将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对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存一份。
十二、本责任书自07年3月1日始至08年2月28日止。
学校责任人签字:
班级责任人签字:
XX小学年月
为切实加强学校和小卖部的食品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加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小卖部店主为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对小卖部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小卖部的工作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三、小卖部应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采购、储存、保管食品。
四、严禁小卖部售卖“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严禁采购、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所禁止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特别是含有食品非法添加剂的原材料及其制品。
五、严禁小卖部采购未经食品检疫、检验、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严禁小卖部出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发生。
七、建立健全小卖部食品留样制度,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八、小卖部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禁止存放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
九、小卖部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及小卖部店主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 校(签章):
小卖部店主(签字):
二0一三年 月 日
蒲河小学与小卖部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向学生提供优质、安全的卫生食品。
二、自觉接受县教育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单位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实施台帐管理。
四、不采购和使用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五、不向学生及消费者出售腐变、过期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学校小卖部和食堂。
六、小卖部100%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
七、小卖部食品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并进行索证验收,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
八、小卖部所供食品,必须取得“QS”认证,所供学生用品、食品要做到索证验收,建立台帐。
九、学校对学生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十、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学校及小卖部店主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实施。
学校(签章):
承诺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遏制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必须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取得卫生部门办法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方能从业。
二、校内食堂要证照齐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购买关,并科学合理地储存食品。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效许可证,经检验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以保证其质量,并作好采购登记。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状异物,含有毒有害物或者被污染,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食品;
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储存分类存储,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储存场所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四、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其要求按食品卫生管理规矩执行)
五、要制定留样制度,每餐每样菜应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六、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疾病,明显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的人员要立即解除、更掉。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储存间。
七、食堂必须随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学校师生检查、监督,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业整理。
八、坚持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贩卖劣质食品,造成食品中毒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从业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扬州市汤汪中心小学目标责任人
校长签字:签字:
为了认真切实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赤壁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与规章,积极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69号)文件精神,农场小学签订班级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内容如下: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和团支部书记、校务成员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卫生安全与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卫生防疫,饮食卫生安全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班主任、校委会成员为班级、分管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明确分管领导并与学校卫生安全及各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和健全卫生安全班级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三、要搞好校舍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认真配合卫生部搞好卫生防疫和接种工作,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五、搞好防火、防盗、防电安全,学生实验要在教师指导下规范操作,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六、要加强卫生安全与健康教育,搞好“四”(即艾滋病、血吸虫、结核病、禽流感),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坚决遏制学生上下课、做操、放学、举行升旗仪式、开大会等活动,发生的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
七、班级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要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不得擅自组织校外活动。
八、班级学生若发现食物中毒,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流行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采取有力措施(上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写出局面材料上报学校。
九、对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班主任各执一份。
小学主要负责人签名:
小 学 班 主 任签名:
按上级管理部门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拟定大榄小学班主任安全卫生工作责任状。
一、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班主任要维护本班学生课间休息、放学路队上的安全,督促本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见《班主任工作守则》)。
三、班主任要认真检查教室的各项布置、设施摆放,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班主任要认真管好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饮水方面的安全,并给学生传授防毒、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预防流行性疾病等方面的知识。
五、班主任要做好班上学生每天的晨检登记工作以及学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工作。
六、班主任结合本班学生的特点,在本班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纪律教育,按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教育活动。《安全制度》见《班主任工作守则》。
七、班主任必须深入学生、深入班级,了解班级动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矛盾纠纷控制小组、行为规范督查小组、应急事故处理报告小组。划解安全隐患,建立和谐的班级环境。
八、严禁
容州镇大榄小学(盖章)
校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2012年9月8日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一年来,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与创新,以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积极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目标和任务,不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从严开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我县多来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将我局一年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食品产业基本情况 我县是一个拥有40万人口的农业县,总面积724.6平方公里,其中农村人口占80%以上,辖10个乡(镇)、场,155个行政村。全县目前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55户,从业人员4000多人,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7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8家,小作坊69家),食品经营户778户(食品市场、集贸市场13个,超市和商场27家,乡镇、街道、社区的食杂店461家),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185个,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2个,中型餐饮单位25个,小型餐饮单位126个,学生食堂22个。已取得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2家,已申报B级评审单位3家,其余C级单位180家。全县建有标准化农业示范区7个,认定省级无公害生产基地5个,通过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4个。2007年我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2.12万亩,其中水稻面积26.99万亩,蔬菜5.95万亩,(无公害蔬菜面积1.72万亩),畜禽养殖255.2万头(羽),产量25364吨,水产养殖面积23161亩,产量6522吨。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将食品安全责任层层分解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早在04年就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粮食、公安7个部门组成,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05年印发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06年4月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整,将全县10个乡镇(场)纳入了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联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经贸委一同扩充至21个成员单位。06年底,上栗县政府正式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08年1月11日我县结合示范县的创建制定并下发了详细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考核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并于08年1月15日-17日对各乡镇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2007年,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得到了明显加强。在2007年4月17日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上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7年上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分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通知》、《上栗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2007年11月13日,我县在上栗镇召开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动员大会暨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建设现场会。会上,就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力打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栗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建萍,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高清,副县长龚建华就创建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在07年至08年的示范县创建期间,我县共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和协调会20多次,协调沟通解决了我县在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领域到消费各环节的相关问题并安排了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的行动和创建示范县的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 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两年来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介,采取现场咨询、电视公益广告等形式,二是在节庆日、宣传周、宣传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07年5月23日,我县与市各职能部门联动开展了以“食品安全,关系民生”为主题的进农村宣传活动。市、县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部门一道在上栗县福田镇清溪村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29人,悬挂横幅1幅、宣传画6张,展示真假商品、假劣药品和超标食品18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2008年5月,上栗县卫监所围绕“关注食品安全、珍爱健康人生”主题展开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展示了2007年-2008年两年来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果,发放食品卫生宣传资料3000余份,动员食品经营企业、大型超市、餐饮企业悬挂标语20条,部分监督员还深入学校、企业进行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并现场指导食品卫生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各乡镇政府分别在集贸市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工商、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上栗县黄金广场联合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上,各职能部门认真接受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受理群众投诉,发放《常见动植物中毒的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安全选购大米》、《如何放心吃蛋》等宣传资料,还分别组织了13家食品企业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县农业局组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在各乡镇巡回播放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的农村消费者多方面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为切实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县农业局通过电视、简讯、墙报、板报、宣传单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多样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其中仅07年科技下乡宣传就达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08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还启动了“影像宣传月活动”,把种、养技能等科普教学光盘分发到蔬菜、水果、生猪养殖等种养业基地和一村一品专业村,组织种养大户和广大村民集中观看,把观看科普光盘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有机结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边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对县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了由该局编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的特别规定》宣传提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小册子共计400余本。在注重宣传的同时,还抽出正常双休时间前往萍乡市宏明食品厂为企业进行免费培训,以生动活泼的讲解和图文并茂的说明,使企业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执法部门与企业的沟通,得到了企业的好评。各乡镇各部门还采取了多种形式,把食品安全宣教工作贯穿在创建和整治的全过程。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基层、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五进一上”宣传活动,扩大了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每个乡镇都制作了食品安全宣传栏,县城和各乡镇主要交通干道上都设立了永久性食品安全标语牌。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还刊印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小读本3000余册,并通过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发放到各乡镇食品生产经营户和群众手中。县食安办利用网络平台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发布食品药品热点消费警示、检测结果、假劣信息。
四、各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措施得力,各个环节突破创新 农业部门重点完善和建立了天绿、豆仙、四海、杨歧、桥塘、南桥等种植基地,完善和建立了赤山镇月老湖山羊、长平石塘山羊、金山山口菜牛、福田边塘生猪等养殖基地。先后建立了天绿现代农业和赤山月老湖两个农产品安全监测点。引进了航育大红、新白玉春迷黄瓜、芦笋、一爪红辣椒等几十个蔬菜新品种。黄瓜、茄子、毛豆经检测达到了无公害食品要求,获得了无公害食品证书。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风暴行动”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发现我县米粉、糕点的生产加工普遍以小作坊形式存在,它们普遍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环境恶劣,难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为了帮助这些小作坊走上正规化生产,提高食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我县质监局多次走访调查,积极为这些小作坊想办法、谋出路,最终确定了“整合小弱,做大做强”的整合措施,工作汇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汇报》(http://)。在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扶指导下,24家米粉加工小作坊将各自的资金和设备整合在一起,统一加工,统一进购原材料,并以专人负责的形式,成立了上栗农村米粉合作社。7家糕点生产加工作坊整合成立为一家糕点合作社??上栗县鸿盛食品厂。目前,我县米粉、糕点小作坊加工行业的生产环境、生产条件得到了有效解决,米粉、糕点联合社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并初具规模。县质监局还不断摸索创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措施,加快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区域销售制度,各食品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限制在乡镇级行政区域,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并在其产品最小包装显著位置明示其产品的限制区域,注明“本产品仅限在XXX地区销售”等内容。二是实行小作坊产品简单包装制度,防止其冒充获证产品。三是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加强对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四是对暂时达不到市场准入条件,但获得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基本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部门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整治行动,大力推行1231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食品安全监督站、义务监督员建设。进一步健全了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为规范经营者自律,还统一印制了1万本“食品经营者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台帐,由各基层分局分发到各食品经营户手中。两年多来该局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各类经营户3205户,出动执法人员1799人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件,查处各种不合格食品328公斤,价值5500余元。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1000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53件,解决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卫生部门为确保食品安全,规范进货渠道,对全县185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立健全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可追溯率达到70%以上。至08年7月份止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619人,培训合格率100%。县卫生监督所两年内组织食品从业人员体检1673人,对有职业禁忌的44人(07年25人,08年19人)下达了调离通知书,调离率100%。并组织开展了农村大型酒宴聚餐备案管理,对超过10桌以上的酒宴要求乡镇防保站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实行现场监督,并登记备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今年已申报并验收合格B级信誉单位3家。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早在2005年8月,我县就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就我县定点屠宰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经贸委、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食品公司为成员单位的上栗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了办公室和稽查队。06年我县的肉类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开始运作,县食品公司的生猪屠宰场正式运转,负责县城2家放心肉专卖店供应,日上市生猪10余头。07年12月30日,我县在金山镇建立的县生猪屠宰场完成所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正式投入使用,日屠宰生猪120余头。08年元月1日,我县发出通告正式实行城区与金山镇定点屠宰,肉类供应覆盖100%上栗县城区和金山镇。根据统计,2007年上栗金山定点屠宰场全年屠宰生猪3463头,其他畜禽类暂未实施定点屠宰管理。08年春节以后,上栗突遭冰雪自然灾害、随即又遭受洪水灾害,生猪疫病在局部出现了小范围的流行,虽然得到了及时的控制,但是生猪定点屠宰因此而中断了数月。9月20日,经过县政府及各部门的努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已经在开始逐步恢复,截止汇报止日屠宰生猪数量尚未恢复到中断前水平,但基本上能够覆盖县城各大型餐饮店、宾馆、超市和学校食堂等单位。
五、探索和完善食品长效监管机制,着力突出我县示范县创建特色亮点工作
(一)成功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并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内涵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档案和工作记录,强化目标管理考核。07年4月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后,各乡镇按照会议精神要求,迅速在乡镇政府设立了食品安全协管站。2008年6月根据创建国家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实际,按照“整合资源,并网运行,多员合一,联合共建”的指导思想,各乡镇成立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的食品安全协管站的基础上建立了食品药品协管站,重新选聘了9个乡镇的协管员、信息员。实行了双协管员制,即1名为乡镇干部,主要负责政府组织协调工作,另2名为卫生院药剂人员和卫生防保人员,主要负责日常食品药品协管业务,每个行政村聘任1名信息员,主要负责日常信息工作。目前,我县已发放179本两员聘书,聘任28名协管员和151名信息员,对所有两员建立了档案和工作业绩考核记录。为确实使协管站能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多次沟通协调,对每个乡镇的协管站建设进行了多次的现场指导和督导,使每个协管站能做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室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举报电话、有组织机构图并上墙张贴外,有各种工作记录和资料,并和他们一起对各乡镇的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卫生所等单位进行巡查和跟班检查,同时配备了电脑和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联络通讯录。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要从形态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真正实现它的作用,关键在于是否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从细微之处着手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的建设和两员的选拔及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站和“两员”的相关工作制度及记录。县食安办针对农村食品药品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协管站工作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区责任制度、两员信息报送制度、两员聘任和管理制度、两员奖惩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和协管员工作规范、工作职责、两员培训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制定了近20个工作记录表格发放至各协管站。制定了“两员”培训计划,给每名协管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统一发放培训教材,还通过现场授课、集中学习和带班巡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培训两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发挥更大的协管作用。
(二)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广泛参与,五措并举构筑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长城。一是全面推进诚信等级考评制度。2007年4月,我县在萍乡市三县两区率先启动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两批将食品四大行业的20家企业确定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企业。加强对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综合评定,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08年9月,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近两年的监管情况,按照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对2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初次等级评定。二是推行信息透明化。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库建设,目前依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资源建有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覆盖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并通过政府的门户网站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外统一公开,并定期公布食品检测结果,今年共公布食品专项监督抽查结果5次。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公开承诺、责任制分解等方式,变压力为动力,明确责任分工,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长效管理。2007年以来出台了《上栗县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上栗县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细则》等相关考核方案。四是落实召回制度。对群众举报查实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产品,将依法进行溯源查处,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
五、建立信用体系评价网络资源。利用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工作站的28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全县151名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等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评价主体,让政府、社会联动评价和关注食品生产企业。
(三)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方针,多措并举强化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日常预防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我县着力从五个方面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是落实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上栗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报告,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责任部门通过强化日常监测,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二是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网络。组建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总指挥,食品安全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各自建立了应急救援制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三是制定了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是出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2008年10月7日,以某中学发生50名中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为模拟,开展了一次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整个演练过程采取不打招呼,突击实战与模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演练中,我县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四级响应,对事件进行了跟踪调查和应急处理,在县政府的正确指挥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演练获得了圆满成功。
(四)初步整合全县食品检测资源,提升食品监管水平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之一。08年以前我县的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状况是由各环节监管部门各司其政,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自行负责。县疾控中心建有具较强定量定性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数据;县工商局装备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7个,并设置了7个检测室在6个基层分局和县城,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网络,能够及时为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定性检测结果,但该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农业部门、卫生局的检测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或者配合市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但同时也有一定自检能力和快速检验能力。为充分发挥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大食品检测监管力度,2008年2月,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确定上栗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为全县食品检测机构的通知》,着手进行检测资源整合,并印发了《2008年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计划》,实行食品安全检测联动协作机制。机制运行半年来,通过整合检测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加强了信息互通、确保了资源共享,使各职能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高效处理。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统筹安排,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系统技术专业化和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部门间检测资源共享、技术优势互补、监测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建立了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为中心,以食品安全定量分析检测为龙头,辐射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确保能对我县“问题”食品的及时、有效查处,不让“问题”食品上市。
情况汇报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安办的指导下,鹿城区食安办紧紧围绕“保安全、重民生、强监管、促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有力调动整合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工作合力,通过建机构明责任、强队伍聚资源、抓整治促成效,强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机构建设。起草并通过区编办发文,确定区食安办“三定”方案,推进区、街(镇)食安委、食安办和基层食药监管站建设,明确机构、人员、责任。
(二)推进责任落实。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制定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镇绩效考核。上半年共处理餐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73起,立案查处24起。共现场审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671件,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77.2%。
(三)推进资源整合。出台《鹿城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案》,推进食品检测计划、检测经费、信息共享“三整合”工作。
(四)推进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对特殊时节、特定区域、专项食品的安全整治工作10余起,共出动执法人员1204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8594 家次,立案96起,罚没金额9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完善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年初,针对人事变动情况,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及时调整了由23个部门组成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落实区食安办“三定”方案,明确区食安办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合署办公,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食安办主任和区府办副主任,设立确定专职副主任1人,内设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下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应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8个街镇均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成6个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成立公安工作联络室,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分设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鹿城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推行综合执法,强化整治打击。3月20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整合原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派驻在各街镇的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组建街镇综合执法中队,设立执法中队办公室,并根据不同的监管领域,组建多个行政执法分队。由社工委主任以上领导兼任中队负责人,负责综合执法中队运行的协调工作,实行实体化运作,并明确各基层站所执法人员接受街镇考核,享受基层一线补贴,在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对食品安全领域的
执法监管效能方面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通过综合执法,上半年,我区共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365家、饮食乱点40多个、食摊点(摊贩)10000余个,设置9个疏导点,落实疏导流动摊位1200余个;发挥公安工作联络室作用,推行“两法衔接”工作模式,有力地打击了“四品一械”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共立案6起,结案5起,收缴罚没款15510元。
(三)明晰责任网络,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任务,印发当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考核工作细则,全面部署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厘清层级责任。区政府与街镇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本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结合区委、区政府“护航攻坚测评体系”和“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测评”开展监管单位、个人作风评议活动,进一步评价落实了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并通过食安委成员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开展督查督办,加强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督促检查,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
(四)推进整合资源,提高检测能力。起草《鹿城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案》并经区政府办公会议通过,确定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设备、技术、人员基础上扩项组建鹿城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除食药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各自保留的监管环节快检任务外,全区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测检验职能全部划归到区食品综合检验检测
中心,实行食品检测资源统一整合、统一规划、统一使用和食品检测计划统一下达、检测经费统一使用、检测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五)强化宣传工作,提高食安意识。为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对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对广大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开展对消费者的宣传。通过网络媒体、流动宣传车、广场宣传和报纸报刊、短信平台等宣传舆论阵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也在社会层面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监管工作存在缝隙和盲点。表面上看,各监管部门的职能、权限都较清晰,但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缝隙、盲点,各监管部门依赖食安办牵头且不主动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如何从食品生产、运输、消费的链条上统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监管死角和盲区,值得深思。
(二)资源整合工作存在困局。我区虽已制定资源整合方案,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工作上存在有经费不足、实验室场地受限、检验技术人员不足、仪器设备不足等问题,拖延了资源整合提升工作的进度。
(三)监管力量明显不足。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量大
面广,要承担近9000个市场主体的监管任务,人员不足与任务繁重矛盾凸现,完成监管任务难度大。尤其是随着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将主要由区食药监管局承接,今后所面临的繁重任务将使执法人员接受严峻挑战。
(四)制服缺配影响执法效力。目前仍没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导致执法人员外出检查遭受群众质疑,“名不正言不顺”缺乏公信力,难以有力开展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尽早完成机构人员招录工作。在前期完成食安办机构人员定编的基础上,加强与区人事局工作联系,做好食品药品信息(应急)中心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已选调1人,还缺编1人)。
(二)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根据《鹿城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方案》,立足现有条件,推进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制度,继续开展食品信息发布工作,完成检验检测中心的挂牌工作。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助推“创卫”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省、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饮食安全意识,营造和谐消费氛围,6月13日上午,顺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顺城质监分局、顺城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动监局、农发局五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参加市食安委组织举办的市食品安全宣传一条街活动。
为搞好这次宣传活动,食品办及各相关部门制作了宣传板、宣传条幅及宣传单,宣传内容主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消费安全等内容为主,重点突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广泛宣传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惩处规定,着重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宣传活动中,顺城工商分局的假冒伪劣食品真假鉴别知识、农发局的农产品宣传手册等,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不少消费者在咨询台前咨询,工作人员一边细心为其讲解,一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场面非常热闹。
本次活动由顺城区食品办负责组织,区食品办主任王启祥亲自带队参加了现场宣传。
顺城区卫生局
一、坚持“三证齐全”。(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时更换,保证有效期。
二、严格把好进货渠道关,对所购进的食品均要索取供货方的有效证件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严禁私自加工食品向学生出售、乱摆摊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保证店面清洁卫生和良好的周边环境。
四、杜绝“三无”产品(即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有效期)进店,不出售过期和霉烂变质食品。
五、经常对店面消毒杀菌,坚持消灭“四害”,不裸摆食品。
六、坚持安全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乡政府与签订单位或经营主各执一份。
纸房乡人民政府单位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各中小学要坚持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和小黄帽路队制,使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各中小学要适时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手抄报、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交通安全画展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6、各中小学要密切与县交警队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7、有校车接送学生上小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8、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南城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局长签字:王志勇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