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政策解读

全国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说明如下。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1.新用户注册:

(1)打开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2)部分已领取许可证的用户信息已在申报系统使用前被录入,该类用户可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提交,转到第4步。

(3)尚未领取许可证号的注册用户,则“证书编号”一项为空,不填,填完其他项即可,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用户直接打开其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即可完成激活,新用户注册完毕。

(5)用户登录:用户打开网址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即可使用其设置的“登录ID”及“密码”登录申报系统。

2.新用户认证:

(1)对许可证信息已被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申报系统后直接到“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处,确认单位和许可证编号,提交认证即可。

(2)对无许可证或许可证信息尚未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后,首先要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发送到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待审批后再进行用户认证。

3.网上申报事项:

用户认证完毕后,即可使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按照申报内容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单,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用户可办理事项如下: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相关部门办理。

4.详细操作过程:

1、打开网址,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2、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毕后,点击提交(后台管理系统还处于未激活状态),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3、打开注册时用的邮箱,点击链接激活帐号,即可完成激活,新用户注册完毕(后台管理系统显时未认证状态)。

4、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输入ID,密码,点击登录;

5、许可证申请(许可证相关申请、用户信息维护),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逐项填写单位基本情况、活动的种类和范围、台帐明细登记、监测仪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保存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机构信息)、辐射工作人员六项内容后,点击提交;

6、待审批后再进行用户认证,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提交认证(后台管理系统显示处于认证状态)。

Powered By Z-BlogPHP 1.7.4

Copyright 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 | 网站地图sitemap.htm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内容收集整理自互联网 ,如不慎侵权,请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