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并购一次性税源退税被驳回怎么办,如何申诉,驳回原因有哪些

2025/10/27 08/04/42

哎呀,各位朋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头疼事:公司在上海完成了一笔股权并购,满心欢喜地去申请那个“一次性税源退税”,结果等来的却是一纸《不予退税决定书》? 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对吧?别慌,今天咱们就专门来聊聊,万一在上海申请股权并购的一次性税源退税被驳回了,咱们到底该怎么办,有哪些路子可以走。

说实话,退税申请被驳回,在企业经营里算不上什么稀奇事,特别是股权并购这种交易结构复杂、涉税金额大的业务。关键不在于申请被驳回了,而在于被驳回之后,咱们能不能冷静、迅速地找到问题的症结,并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毕竟,这涉及到公司的真金白银,处理好了,可能就能挽回一大笔损失。

一、退税申请为啥会被驳回?先找准“病根”

老话说得好,对症才能下药。要想解决退税被驳回的问题,第一步肯定是搞清楚税务机关驳回咱们申请的具体原因。根据我们处理过的一些案例和常见的税务实践,原因可能出在下面这几个方面:

  • 申请材料有问题: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比如材料不齐全,该提供的协议、凭证没提供;或者材料不规范,比如盖章不清晰、关键信息填写错误;再就是证明材料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无法清晰展示并购交易的商业实质和退税的法律依据。

  • 不符合退税政策条件:税务机关对于一次性税源退税有比较明确的政策规定。比如说,您的并购交易可能不被认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或者申请退税的时效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三年期限(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算)。还有一种情况是,税务机关可能认为您的并购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或者认为申请退税的行为本身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税款。

  • 交易本身存在争议或瑕疵:这一点在涉及“对赌协议”的并购交易中尤为突出。比如说,如果并购交易完成后,出现了业绩对赌失败的情况,卖方(原股东)可能会认为当初的股权转让价格被高估了,从而导致多缴了税款,进而申请退税。但问题是,目前国家层面对于“对赌失败”后能否退税,并没有一个统一且明确的执行标准,这就导致了各地税务机关,甚至同一税务机关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执行口径。例如,上海在著名的“王某与上海市税务局不予退税案”中,法院最终并没有支持纳税人的退税请求。而相反,东莞税务部门就曾处理过“银禧科技”的案例,同意了其因业绩补偿而申请的退税。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本身就很容易导致退税申请被驳回。

可能的原因类别
具体表现示例
参考应对方向
材料问题
合同缺失、申报表数据错误、银行账户信息无效
仔细核对税务机关的补正通知,按要求补充或更正材料
政策理解不符
被认定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超过申请时效
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评估是否存在沟通或解释的空间
交易复杂性
涉及对赌协议,且对赌目标未达成,但政策不明
了解当地税务机关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惯例和倾向,做好法律救济准备

二、收到驳回决定后,具体的应对步骤是怎样的?

知道了可能的原因,接下来咱们就得一步步见招拆招了。下面的流程图,可以帮您更直观地了解整个应对流程:

图片代码
flowchart TD

A[收到退税驳回决定] --> B[第一步:冷静分析驳回理由]

B --> C[第二步:准备补充材料/说明]

C --> D{第三步:与税务机关沟通}

D -- 沟通有效 --> E[问题解决,退税成功]

D -- 沟通无效 --> F[第四步:申请行政复议]

F --> G{复议结果}

G -- 支持申请 --> E

G -- 维持驳回 --> H[第五步:提起行政诉讼]

H --> I[法院判决]

B --> J[必要时
寻求专业帮助]

J --> C

第一步:冷静分析,读懂《不予退税决定书》

税务机关在作出不予退税决定时,必须告知您具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所以,千万别一收到驳回通知就慌了神或者急着生气。您要仔仔细细地阅读这份决定书,特别是“不予退税的理由”部分。这是您后续所有行动的基础。如果理由写得比较概括或者您有不明白的地方,记下来,这是您下一步需要弄清楚的。

第二步:准备补充材料或撰写说明函

如果驳回原因是材料不齐或存在疑点,这是相对容易处理的情况。您需要根据要求,尽快准备齐全或更换正确的材料。有时候,可能不仅仅是补交材料那么简单,还需要您撰写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或《申诉说明》,针对税务机关提出的疑问,从商业实质、合同条款、税法规定等角度进行有理有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步: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在补充材料或撰写说明的同时或之后,非常建议您主动与作出驳回决定的主管税务机关(特别是具体的经办人员或科室)进行沟通。电话沟通或当面交流往往能更直接地了解税务机关的担忧和考量点,您的解释和说明也更有针对性。沟通时态度要诚恳,聚焦于业务和法规的讨论。

第四步: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补充材料和完善说明后,税务机关仍然维持不予退税的决定,而您坚信自己的申请是符合政策的,那么可以考虑提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您有权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提出异议。行政复议通常有明确的申请时限,一般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这一步意味着争议进入了更正式的法律程序,建议在此阶段务必有专业的税务律师或资深顾问的深度参与。

第五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能令您满意,最后的救济途径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的官司。上海地区就有相关的案例,例如前面提到的“王某与上海市税务局不予退税案”。行政诉讼程序更为复杂,对证据和法律理解的要求也更高,通常是在前面所有途径都无效的情况下才考虑的最终手段。

三、有没有可以借鉴的实战案例?

有的,我们来看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正好发生在上海。

案例背景: 王某在转让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给A公司时,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其中包括《利润预测补偿协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对赌协议”)。后来,由于B公司未能实现承诺的净利润,触发了补偿条款,王某补偿了A公司一部分股份。王某认为这导致他最初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减少,因此向上海市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案件经过与结果: 税务机关作出了不予退税的决定。王某不服,先后经历了行政复议、一审和二审诉讼。但最终,法院还是维持了不予退税的决定。法院的主要观点是,王某补偿股份的行为是对B公司未来经营风险的补偿安排,并不直接改变最初股权转让交易的价格本身。而且,法院也提到,在税收领域,对于这类复杂的交易模式(对赌协议),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税收征管规定可以作为退税的明确依据。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 政策风险:对于股权并购中日益常见的对赌协议等复杂安排,其税务处理,特别是事后调整(如退税)存在很大的政策不确定性,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有不同的执行口径。

  • 商业实质与合同设计:税务机关和法院会非常关注交易本身的商业实质,以及相关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交易结构的设计和合同条款的表述至关重要。

  • 救济途径:这个案例也清晰地展示了在退税申请被驳回后,可以采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尽管本案中纳税人未能胜诉,但程序上是完备的。

四、平时该怎么预防这类问题?

老话说,防患于未然。虽然申请被驳回后有机会补救,但肯定不如一开始就顺利通过来得省心省力。

  • 并购交易前期做好税务规划:在策划股权并购方案时,最好就能引入专业的税务顾问团队,提前评估交易结构可能带来的税务影响,特别是退税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 确保申请材料高质量:在提交退税申请前,务必对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和操作指引,逐项检查材料的齐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像股权并购合同、付款凭证、完税证明、相关的审批备案文件等核心材料,一份都不能少。

  • 关注地方政策动态:不同地区对某些特定税务问题的处理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企业需要关注主管税务机关,特别是上海市税务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解读和案例指引,了解当地的实际执行口径。在有不确定的地方,不妨在正式提交申请前,以适当的方式与税务机关进行初步的、非正式的沟通咨询。


总而言之,在上海遇到股权并购一次性税源退税被驳回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然后系统地分析原因,并积极通过补充材料、沟通、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交易发生前和申请退税前就做好充分的规划和准备,最大限度地降低被驳回的风险。希望这些分享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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