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辐安证代办 18602125959

医疗器械行业,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的企业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Ⅱ类医用射线装置:

1. 粒子能量小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

2.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3. X 射线治疗机(深部、浅部)

4. 术中放射治疗装置

5. 血管造影用 X 射线装置

Ⅲ类医用射线装置:

1. 医用 X 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

2. 医用诊断 X 射线装置

3. 口腔(牙科)X 射线装置

4.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装置

5. X 射线血液辐照仪


我们为您提供二类、三类(生产、销售、使用)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代办服务;您可以简单描述下:您要办理的业务+联系方式,快速获取详细资料和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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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行业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条件要求:
管理机构和人员: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人员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安全措施: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规章制度: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应急措施: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保护: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可行的处理方案

▶办理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打印,一式两份

环评文件:经审批或备案的环评文件(核技术利用项目)

管理机构文件: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任命技术人员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

基本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及台帐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人员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应急措施: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培训证书和监测协议: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书、个人剂量监测协议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rr.mee.gov.cn)

提交纸质材料: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发证机关递交纸质件申请材料

审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以上是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根据这些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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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交相关材料

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间:辐射工作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少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提交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监测报告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等文件

监测报告要求:所提交的监测报告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内容应包括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及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

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应包括持证期间核技术利用项目开展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及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情况;以及最近一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及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环境影响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需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

应急响应预案: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有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确保放射性废物达标排放: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人员培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新增项目,如果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文件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未包含,需要提供新增项目的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以证明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措施能够满足新增项目的辐射安全防护要求

以上是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对企业管理的具体要求,企业在申请延续时需要确保满足上述条件,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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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对企业管理的具体要求

延续申请时间: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辐射工作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少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延续申请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
许可证有效期最后一年的监测报告;
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原许可证正、副本

监测报告要求:所提交的监测报告应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监测内容应包括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及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等

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由持证单位自行编制,并对总结的真实性负责总结内容应包括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等档案的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配备及其教育培训情况,辐射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防护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等内容

审批时间: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延续或换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网上申报: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请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延续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建议联系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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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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