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系统分配的区县用户为什么在新系统可以看到全市的企业信息和审批申请信息?
老系统没有区县级用户,新系统无法识别是否区县用户,已统一并入市级用户,需要各地市管理员进入用户管理进行设置。
有家单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申报系统申报重新申领许可证,添加射线装置台帐时系统提示和活动种类范围中种类与工作场所选择不符?
基本信息里的“种类和范围”及“活动种类和范围”页面要设置新增加装置的数量、类别、工作场所,台账明细的数据要与基本信息、种类和范围的一一对应。
企业用户登录申报系统,许可证相关申请-重新申领 模块可以补充和修改,修改后在“活动种类和范围”和“台账明细”里都可以批量设置修改后的工作场所。
放射源状态有二级级联改为三级级联,增加监管-非监管级别,取消闲置-待处理与闲置-停用状态,具体放射源状态也细分了。
申报系统中所有单位的销售台帐与使用台帐增加互转功能(需提交监管审核)。
新系统活动种类范围增项通过许可证重新申领功能而不是老系统的申请新许可证。
生产单位取消生产台帐,新生产的放射源添加到销售台帐中。
活动种类范围的增项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
出现该提示的原因发货时选择的放射源出厂活度超过了审批单中放射源出厂活度的允许范围。放射源业务发货规则为: 普通源:对比审批单中的活度与台帐中的出厂活度,上浮动20%以内的,下浮动不低于当前放射源类别就可以发货;Ir-192和Se-75:用途为伽马探伤机时,向上浮动20%以内,下浮可低于当前源的类别。
许可证副本打印,放射源台帐只打印使用现有台帐上的源,销售台帐是不打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