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地址变更 ≠ 简单变更,而是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重要时限:一般来说,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虽然超市搬迁涉及重新申请,但尽早准备和办理总是明智的。
第二章:超市搬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流程详解
图片代码flowchart TDA[计划超市搬迁] --> B{经营地址是否改变}
B -- 是 --> C[原许可证注销
向原发证部门申请]B -- 否 --> D[仅需报告外设仓库变更]
C --> E[新许可证申请
向新址所在地宝山区
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E --> F[材料审核
与现场核查]F -- 通过 --> G[领取新证
原编号失效,获得新许可证]F -- 不通过 --> H[根据要求整改]
D --> I[流程结束]
G --> I
- 1
提交申请:您可以通过上海的“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前往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材料。 - 2
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需要注意的是,经营场所变更需要重新申请许可,通常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检查新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3
领取新证:审核与核查通过后,您就可以领取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了。新证的发证日期为作出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将重新计算。
第三章:申请材料清单,照着准备不出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新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新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图(需清晰标注主要设备设施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授权委托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章:办理时限与上海特色便利政策
第五章:超市搬迁特别注意事项
提前规划,无缝衔接:重新申请需要时间,务必提前规划,尽量缩短因许可证办理导致的营业空窗期。建议在搬迁计划确定后,立即启动注销和申请程序。 核对经营项目:利用此次重新申请的机会,再次仔细核对新的许可证上标明的主体业态(如食品销售经营者)和经营项目(如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等),确保与您超市实际的经营内容完全一致。如有新增项目(如从只卖预包装食品增加到现场制售熟食),需提供相应的布局图、流程图等材料。 现场核查准备:针对超市的特点,现场核查可能会重点关注:食品存储条件(如冷藏、冷冻设备)、食品与非食品区域划分、散装食品标签与防护、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等。提前按规范做好准备,能大大提高通过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