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7 08/04/42
股权并购的税务处理基本框架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企业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重组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股权支付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心规则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 = (1000-500) × (100/1000) = 50万元 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增值450万元可暂不确认所得 A公司当期仅就50万元所得纳税,剩余450万元增值递延至未来转让C公司股权时确认
A公司取得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 被收购股权原有计税基础 × 股权支付比例 = 500 × 90% = 450万元 C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 = 被收购股权原有计税基础 + 非股权支付已确认所得 = 500 + 50 = 550万元
一次性税源退税的适用情形与操作流程
并购交易完成后,发现因计算错误或政策适用不当,导致前期预缴税款超过实际应纳税额 当并购交易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时,可能产生递延纳税效果,进而涉及退税 企业重组中符合政策性退税条件,如上海自贸区、科创中心相关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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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退税资格:企业需首先明确是否符合退税条件,例如是否确实存在多缴税款,或本次并购交易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 2
准备申请材料:这是最关键的一步。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及退税申请报告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证明多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股权并购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关联关系说明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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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线上办理效率通常更高,具体步骤为: 登录税务网站进行身份认证 进入"退税业务"模块,选择相应退税类型 填写退税计算结果并提交相关凭证 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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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税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详细审核,此过程可能需要企业补充提供资料或进行说明 - 5
退税到账: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开具《收入退还书》,国库部门按程序将退税款划拨至企业指定账户
上海地区的特殊实践与风险防范
商业实质审查:税务机关会从重组交易的方式、实质结果等方面综合判断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非以避税为主要目的 资料完整性:申请材料任何瑕疵都可能导致流程终止或延迟。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 持续合规性:重组后12个月内需保持经营连续性,原主要股东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否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调整
